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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行贿案
作者:黄俏莉  发布时间:2020-12-07 09:29:31 打印 字号: | |

12月3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农伟涉嫌犯行贿罪一案。该案由兴宁区法院院长罗君担任审判长,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林中出庭支持公诉。南宁市总工会25名同志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农伟通过农卡伦请托时任大新县委书记赵丽为其承揽大新县政府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承诺给予赵丽、农卡伦好处费。农伟在赵丽的帮助下,先后承揽大新县雷平镇街道改造等多个工程项目。2015年春节前至 2019年春节前,农伟先后五次在大新县人和综合市场小区等地给予农卡伦现金共计 600万元,以及 2018年春节前,通过胡显强在大新县新诚广告装潢有限公司给予农卡伦现金 200万元。农卡伦收到上述现金后,由赵丽、农卡伦自行分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农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 8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农伟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在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适当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围绕本案的量刑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庭审时长总计40余分钟。案件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兴宁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缩影。该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进一步进行分流,分别适用速裁、简易和普通程序进行审理。2020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共计521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共计383件,占总收案数的73.51%,对于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质效统一有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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