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一位到访兴宁区法院诉服中心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突发心脏疾病,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妥善施救,将险情化险为夷。
上午9时许,一名老人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事过程中,心脏病突发,强捂着胸口趴在前台休息区的桌子上。巡逻法警立即上前询问其身体状况,得知其单独前来办事,现全身乏力,胸口疼痛,呼吸困难。虽然在发病后吃了一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但仍未好转。
巡逻法警核实其病情后,第一时间将详细情况用对讲机汇报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并在大队长的指令下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不到1分钟时间,大队长便带领多名干警火速赶赴现场,在安抚发病老人同时,部署警力维护现场秩序,还在法院大门口安排警力指引救护车。不一会儿,救护车顺利到达了事发现场,在干警们的帮助下,病发的老人躺上了担架,送上救护车,临走时,老人一直激动的挥着手对干警们说“警察同志,谢谢你们!”。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警务安全工作,增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将紧急警情处置预案作为日常学习训练的重点工作之一,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应对处置紧急事件能力,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