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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卷宗说再见!
兴宁区法院率先在广西启动无纸化庭审
作者:黄雅静、袁莹莹  发布时间:2020-11-05 09:40:51 打印 字号: | |

兴宁区法院作为广西法院信息化应用试点法院,按照自治区高院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无纸化办案的“案件全覆盖、流程全覆盖”,全面提升司法信息化应用水平。11月4日上午,兴宁区法院首次就两起家事案件进行了无纸化的智能庭审,全面启动无纸化办案改革,这是全区首个启动无纸化庭审的法院。

与往常不同的是,审判台上没了纸质卷宗,法官轻装上阵。所有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身份证明等材料均已扫描上传到电子卷宗,主办法官在庭审中只需要打开电子卷宗,即可查阅所有诉讼材料。庭审过程中,主办法官可根据实际需要,点击查看电子材料,方便快捷。同时,充分运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辅助庭审人工记录,实现笔录与庭审同步,不但提升了记录效率,还降低了错漏的概率。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屏幕直观笔录,对错误记载及时纠正,节省了庭后核对笔录时间。庭后,当事人以电子签名的形式进行笔录确认,书记员将笔录直接上传电子卷宗保存,电子笔录完全取代了纸质笔录,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庭审。

事实上,兴宁区法院从立案阶段就开始进入无纸化流程,形成了《兴宁区法院关于“无纸化办案”流程实施办法(暂行)》《兴宁区法院信息化试点业务庭操作规程》等文件,将无纸化办案向各庭室推动,贯穿立案、送达、审判、归档等各个环节,实现网上立案、集约送达、智能庭审、一键归档等无纸化流程,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纸质卷宗材料不再流转,避免材料遗失的风险,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办案全程网上留痕,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围绕“无纸化办案”进一步畅通各环节衔接,加大智能化辅助办公工具的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审判提速,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智能诉讼服务,提高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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