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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
“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讨论会
作者:彭广明  发布时间:2020-10-30 15:09:0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将“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深挖排查“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10月28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讨论会暨第四期业务培训会,将“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精神传达到该院的全体特邀调解员,以典型案例引导第三方特邀调解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驻该院的26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兴宁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党建军首先向调解员传达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展“以案为鉴 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并对特邀调解员参与此次活动提出要求。随后,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罗剑兵向调解员通报了南宁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发生的三起违纪案件。

罗剑兵庭长对调解员坚守岗位开展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并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对调解员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政治思想上不能有“重业务、轻政治”的思想倾向,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放首位;二是业务工作上需要坚持正确的调解态度,不偏不倚开展调解工作;三是纪律作风上要恪守工作纪律,不违反考勤规定,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是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不偏袒、不徇私。

在当天的讨论会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对诉前工作流程、视频调解操作、网上立案转入多元化调解步骤等事项进行业务培训,并与调解员交流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类问题。

与会的特邀调解员认真听取了警示教育案例及培训授课,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会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保持公正廉洁的作风,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效率。


 
责任编辑: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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