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一名当事人来到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特地向该院特邀调解员周国萍送上锦旗,感谢调解员为其化解了工程劳务款纠纷,拿回被拖欠了近2年的工资。
2018年7月2日,原告韦某在南宁市某中小学工地承包工程中从事绑扎钢筋工作,2019年1月份工程已完工。发包方工资发放监管不到位,直接将款项发给担任包工头的被告韦某,而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的工资。2019年11月12日,被告向原告承诺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所欠原告工资,但截至2020年9月10日,被告尚拖欠原告工资20000元,原告为追回工资诉至兴宁区法院。
在联系当事人并征得其同意后,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处理。案件分配给调解员周国萍后,调解员当即打电话与被告联系,向其释明法条,强调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了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
一开始,被告以疫情期间赚不到钱为由推诿责任,调解员与其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已经快2年了,被告不履行承诺对原告不公平,希望被告换位思考。且原告是一个癌症患者,等着钱去做化疗,两个孩子一个读高中,一个才3岁,小孩近期因心脏病住院也需要钱,原告心急如焚、坐立难安。调解员还找到了被告妻子电话,通过与被告妻子积极沟通,共同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历时28天,案件获得圆满成功,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10月12日一起到法院,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被告当场付清拖欠原告的20000元工资,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调处过程中,调解员周国萍在工作空隙之余,就打电话安慰原告,并于10月9日当天到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探望原告,安抚原告情绪,告知原告无论这个案件多么难啃都会竭尽全力让被告履行责任,办法总比困难多。经过28天的努力,终于让当事人露出笑容,调解员周国萍真切感受到调解工作意义非凡而又任重道远。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兴宁区法院第三方特邀调解员将继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职能,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位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让纠纷在诉前解决,让矛盾在源头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