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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乡村 | 人大代表勤学法,以点带面善用法
作者:余运鑫  发布时间:2020-09-15 16:14:24 打印 字号: | |

为了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要求,兴宁区法院及时部署,并于近期逐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系列普法活动。2020年8月7日上午,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昆仑法庭联合党支部与昆仑镇人大、综治办等联合开展了“人大代表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讲座由昆仑镇人大副主席潘耀均主持昆仑法庭庭长陈龙江与现场30余位人大代表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交流学习。

讲座开始,陈龙江庭长首先抛出高空抛物、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老伴的居住权等热点问题,代表们对此展开了热烈讨论。随后,又将新旧法条进行对比解读,突出条文编撰的亮点

讲座中,陈龙江庭长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区高院、南宁市中院近期开展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内容以及个人学习体会,从“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如何着手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与现行部门法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民法典的突出价值导向”四个部分进行讲解既有对法律规则的解读,又结合了视频、图片、热点新闻等学习素材,重点分享了民法典在彰显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三个方面的价值导向和具体法律规则

针对昆仑镇当地特点和当前重点工作,陈龙江庭长结合民法典1255条,指出如果村民存在不安全的堆放物,要结合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及时规劝、帮助整理,避免出现堆放物倒塌侵权;还结合185条的规定,动情地指出昆仑关战役遗址就在昆仑镇辖区范围内,要保护好、爱护好这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如既往地共同维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尤其在国际形势复杂的当下,更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好我们中华民族崇尚英雄、自立自强的优秀文化传统。

活动结束后,陈龙江庭长受邀加入了人大代表的微信群,并分享民法典的相关学习文章和视频。人大代表纷纷表示,一定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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