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民一庭党员调解小组,会同南宁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以及朝阳街道办某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共同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联合调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是某社区多年的邻居,平时因为琐事存有较深隔阂,近年来因为车辆停放问题再度点燃两人矛盾冲突的导火线。去年双方又因口角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各有受伤。在经过派出所处理后,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张某赔付医药费等费用,张某亦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进行赔偿。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并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依然很大,案件虽小,当事人矛盾却很深。如果不能妥善化解,社会效果将大打折扣。
为一次性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邻里关系健康发展。兴宁区法院民一庭指派由韦晓东、黄丁鸣、刘艳组成的党员调解小组,深入当事人住所,下沉社区办案。为了能够精准调解把握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在调解前专门发函辖区公园派出所、朝阳街道办以及某居委会就该案进行联合调解。
调解刚开始时,双方依然针锋相对,调解小组通过摆事实、举案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下来,并向调解小组倾诉双方的矛盾。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倾听,调解小组抓住机会,联合公园派出所、朝阳街道办以及某居委会指派的人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解开双方心结,把纠纷缘由进一步明确,双方初步达成共识,矛盾缓和,为社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兴宁区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入外部调解主体,全面推进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辖区社会治安良好,秩序井然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