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线诉讼成为推进审判流程进展的最有效的途径。但面对首次将审判流程的全部环节通过在线操作方式进行,也让不少法官和工作人员对流程操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带来担忧,实践中也出现理解不同、操作不一的做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各项流程的操作,3月6日,兴宁区法院正式出台实施《在线诉讼操作指南》。
《在线诉讼操作指南》将近期上级法院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贯穿其中,同时将该院2019年深入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操作指南》分为总则、立案、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庭审、调解、送达及附则等七方面的内容共计四十五条,内容涵盖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
同时,《在线诉讼操作指南》还从平台类型、环境设置、庭审流程乃至技术细节等方面对在线诉讼活动进行规范,根据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当事人需求等推进在线诉讼,强调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为法院工作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划定了在线诉讼活动的各项行为规则。《在线诉讼操作指南》不仅包括流程规范、纪律规范,也体现出兴宁区法院在不断探索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对在线诉讼进一步发展的开放态度。
兴宁区法院《在线诉讼操作指南》的正式出台不仅对该院当前疫情期间的诉讼活动有了正式明确的指导,而且为今后在线诉讼服务各项工作的探索提供了“兴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