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宁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结合兴宁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计划,兴宁区司法局会同兴宁区人民法院、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开展了我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进行资格审查等环节,拟任命以下61名同志为兴宁区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兴宁区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城区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71—3290749。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