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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吴堡县法院到兴宁区法院交流学习家事审判改革和民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9-11-26 10:53:22 打印 字号: | |

1120日上午,陕西省吴堡县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王振飞一行4人到兴宁区法院就民商事审判工作、家事审判改革等工作进行交流,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罗剑兵民一庭副庭长陈龙江,立案庭副庭长刘文茵,未审庭员额法官黄雅静以及相关干警参加了本次交流活动。

王振飞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新成立的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实地查看了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速裁区、家事文化展示廊、心理咨询室、家事法庭简要了解兴宁区法院两个“一站式”、家事少年审中心建设情况,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罗剑兵庭长首先向王振飞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并介绍了兴宁区法院基本情况。随后,未审庭员额法官黄雅静详细介绍了兴宁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创设婚调委工作室推行心理咨询师“一案一报告”制度等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双方还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民商事速裁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相互分享经验,气氛热烈融洽。
    王振飞副院长对兴宁区法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兴宁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等工作中采取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希望今后双方进一步加大学习交流频率,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双方法院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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