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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论文喜获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优秀奖
作者:吴玟军  发布时间:2019-10-28 08:19:15 打印 字号: | |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于2019年10月22日在四川省广安市顺利举办。有“川东门户”之称的广安市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故乡,来自全国十个省(区、市)共400多位专家、学者、获奖作者作为论坛代表共聚“小平故里”。由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研究室负责人廖娟,员额法官王星共同撰写的论文《检视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司法审判现状及立法路径优化—以广西近年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司法实践为视角》喜获本届论坛优秀奖,这也是该院首次在该据悉,论坛中获奖。廖娟和王星还作为获奖代表受邀参加本次论坛。

据悉,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本届论坛由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四川省法学会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共征集到论文4120篇,经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9篇、三等奖57篇、优秀奖158篇、优秀组织奖20个,论文获奖率为6.17%。

兴宁区法院收到征文通知后高度重视,立足审判实践,精心撰写论文参赛。会上,王星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并作为广西团获奖代表在论坛做了题为“以司法审判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的交流发言,详细介绍了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特点、司法实践情况以及兴宁区法院在审理土地流转类纠纷的司法经验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发言获得与会专家及广西法学会领导的高度赞赏。

兴宁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要,高度重视学术理论研究工作。各位院庭领导在学术调研中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司法理论研究活动,学术氛围浓厚,并注重将审判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不断指导审判实践,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取得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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