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审判及调研过程中发现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王竹村存在山林纠纷所导致的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为助推辖区良好营商环境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向辖区五塘镇人民政府发出首份乡村振兴司法建议书,并提出应大力推进山林确权工作进程和涉集体经济利益合同的完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大对林木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强化普法宣传,对非理性维权行为及时予以制裁等四项建议。
该份建议书得到了五塘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对建议针对的相关问题的现状进行初步核查后,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了三家班子领导及综治办等多个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对兴宁法院司法建议的转化与落实进行研究讨论,兴宁区法院也受邀派员参会。
会上,五塘镇党委书记余雄杰对兴宁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建议很有针对性,并组织与会的各部门对如何落实法院的建议提出意见措施。兴宁区法院与会代表对司法建议提出的背景和初衷进行了阐释和说明。五塘镇镇长黄佳营进行了总结性发言,要求各部门对待司法建议要严要实,杜绝“水过鸭背”地敷衍了事,要认真按照司法建议进行整改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