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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发出首份乡村振兴司法建议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王星  发布时间:2019-05-05 10:47:3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4月29日,兴宁区法院针对在辖区乡镇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五塘镇政府发出首份乡村振兴司法建议书,强化和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先导和保障作用。

乡村振兴刻不容缓,而通过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又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但兴宁区法院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到五塘镇王竹村存在因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村组集体之间权属争议频发;涉集体经济利益合同因决议程序问题存在较大瑕疵甚至无效的风险,履约问题频发,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村组集体对经济发展因素的预判不足,大量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价款固定且期限较长,致使一定时期后村组集体常因履约问题与合同方发生争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乡村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良好营商环境的形成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此,兴宁区法院依法向五塘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针对山林土地确权、涉集体经济利益合同完善、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从法治层面完善内部控制、营造公平规范的经营环境、增强市场投资信心,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兴宁区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作为,除通过公正审理案件外,还不定期的通过走访调研、巡回审判、法律讲座、司法建议等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努力消除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障碍,为市场运行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而推动乡村法治治理体系的建立、健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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