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接访的公告
为切实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推动执行工作取得实效,本院决定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接访人:执行局全体法官
接访时间:每周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2019年3月5日是第一个集中接访日)
接访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来访须知:1、来访群众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有关的案件材料。2、多人咨询或反映同一事项,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3、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信访条例》和现场接待规定,服从接访工作人员的安排。
兴宁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