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兴宁区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的“四字诀”
作者:谢明光 郭全保  发布时间:2019-03-03 19:15:0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兴宁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工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审判管理,实现全院审判质效良性运行,审判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区法院名列前茅。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26件,同比上升9.9%,员额法官人均收案312件,审结11730件,同比上升7.78%,结案率85.46%。2015年以来,兴宁区法院连续4年获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2017、2018年连续两年取得南宁市法院绩效考评总分第一名的成绩。

改:以改革提质效促公正

“你们办案效率太高了,仅用两个小时就办结了四个案件,不耽误我回家吃午饭了。”当事人某公司的代理人一边签收民事判决书,一边发出由衷的赞叹。

2018年3月27日上午,兴宁区法院聂凯法官在该院2-3号法庭连续开庭审理了四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再到制作民事判决书发放给当事人签收,整个过程才用了两个小时,这样的办案速度让当事人感到惊喜和满意。其实这四个案件是兴宁区法院落实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该院通过科学配置审判团队、优化审判权运行、创新审判管理等,在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有力地提升了案件质效,回应了群众的司法期待。

聂凯法官介绍道:“员额法官主要负责开庭、提炼裁判思路、撰写和签发裁判文书,集中精力从事审判核心事务;法官助理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召开庭前会议,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草拟裁判文书;书记员主要承担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校对等工作。新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形成整体合力,三者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促进了案件审理流程的高效运转,极大地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

为了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兴宁区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对原有办案模式进行了深刻改革。通过取消院庭长的分案权、审批权,去除原有办案模式中的行政化环节,法官对承办案件依法独立审理裁判,独立签发裁判文书,让审判权真正回归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手中,进一步激发了办案法官活力,提高了审判质效。

分: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细办精办

2016年7月,兴宁区法院开始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大力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的审判工作方针,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构建了一条诉前、立案、庭审、文书四个阶段的分流模式,形成了“分调裁”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格局,为简单案件开辟快速审理通道,为复杂案件保留充足的审判资源,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提升民商事案件的整体办案质效。

制定科学化、标准化的甄别、分类系统是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前提,为此兴宁区法院先后出台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关于启动刑事案件速审速判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明确细化各类案件的繁简分流操作标准。民商事案件,形成了“立案前多元化,立案后分调裁”的繁简分流工作新格局;刑事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等简单案件实行集中审理、简化程序、当庭宣判,快速审理。

兴宁区法院成立了7个民事速裁团队,3个商事速裁团队,1个刑事简案快审团队,给员额法官配足配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将精锐力量用在刀刃上。速裁团队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了审判质效提高。

2018年共分流全院77.06%的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984件,速裁法官人均结案397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2天,比改革前缩短20天,服判息诉率为96.16%,比改革前提升15.37%,调撤率为30.15%,比改革前提升6.8%。同时,兴宁区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入选了2017年南宁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

化:构建多元化解纠纷大平台,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没想到这么快,事情就办完了!”王奶奶对主动上门服务、仅用一个小时就调解完毕的法官,激动地说道。

2018年11月7日,历史文化保护联合调解中心的沈志平法官来到王奶奶家中,为她解决位于“老南宁·三街两巷”拆迁整治红线范围内房屋权属的分配问题。沈法官从身份确认到当场裁判再到判后答疑,司法工作细致入微,受到了王奶奶的好评。

王奶奶事宜的迅速办结,得益于该院设立“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保护联合调解中心、全力打造的历史文化保护特色司法服务。

兴宁区法院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方针,积极拓展培育解纷力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形成了极具兴宁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8年12月3日广西日报《创新“枫桥经验” 激活基层治理——看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如何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一文对该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进行了报道。

兴宁区法院先后在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和领域成立了 “十里花卉长廊生态旅游保护”、“‘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保护”、“朝阳智慧商圈消费者权益”、“那安·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家事”、“非公有企业”和“行政案件”等十个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形成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化解纠纷合力。2018年,十个联合调解中心共联合调处纠纷641件,占全院简单民商事案件11.1%,接待来访群众724人次,针对在调解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次。有效分担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减少案件的增量。

为了解决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兴宁区法院积极采取“引进来”战略,充实特邀调解员队伍。2018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分别与城区妇联、司法局(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等签订联调协议,积极引入族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第三方机构进驻我院参与调解。2018年4月,兴宁区法院与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全区首家法院特邀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不再是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作为中立方居中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办案压力。

2018年5月,引入退休法官进行调解。目前我院已经通过兴宁区妇联、兴宁区工商联、兴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聘请了3个特邀调解组织和21名特邀调解员。2018年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76起,调解成功254件,占全院简单民商事案件4.4%,调解成功率为53.4%,申请司法确认73件,取得较好效果。

管:加强审判管理,放权与监督并举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管理,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兴宁区法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为建设公正高效的案件运行机制,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兴宁区法院先后出台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工作规则》、《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工作规程》等7个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文件和刑事、民商事、立案等6个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以及7个审判工作规范文件,对审判工作和各项流程工作环节进一步细化规范,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使审判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

“我们做到放权而不放任,一方面建立由独任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另一方面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权,加强各流程节点的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时时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副院长农峰说道。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和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是兴宁区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的又一法宝。通过开展庭审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庭审和案件质量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归纳总结提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另外通过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一来可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同时让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也达到以公开促规范提质效的目的。2018年,兴宁区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2398份供社会公众查询;庭审直播543件;通过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或其他办理各种法律事务47件次。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