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公布,兴宁区法院选送的6篇论文榜上有名,王星同志撰写的《从具体到具体:指导性案例在刑事诉讼中规范性适用的实践检视和路径优化——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5个刑事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的实证考察》荣获一等奖;陈龙江同志撰写的《继承与新生:在法院扁平化管理模式背景下专业法官会议的议事范围标定——以30个专业法官会议规则样本为切入点》和曹畅同志撰写的《网络购物的纠纷解决新方式探究——以咸鱼“小法庭”为例》荣获三等奖;罗欧阳同志的《庭审实质化如何得到保障:“三项规程”下刑事审判庭前会议的完善进路——以被起诉人诉讼权利保障为视角的展开》、李到福同志的《天平之后盾: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之路径探析》和凌伟东同志的《“同判”与“背离”:类案检索机制的检视及实施》均荣获优秀奖。此外,兴宁区法院还荣获全区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获奖数量及档次均居全区基层法院前列,总分位列全区基层法院前三,创该院近三年来最好的成绩。
此次全区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参选论文550篇,最终评出获奖论文139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43篇,优秀奖84篇。同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获奖情况,评出了18个优秀组织奖,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机关1个,中级法院6个,基层法院11个。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党组在狠抓办案质量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司法理论研究工作,切实将审判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充分调动干警调研积极性,鼓励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学术调研活动,并为干警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和学术调研氛围,成效显著。全体干警将在院党组的带领和支持下,继续发挥审判研究精神,争取审判务实与理论研究向纵向深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