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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作者:谢明光 吕建科  发布时间:2019-01-24 10:12: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因在2018年司法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通报表扬。这也是南宁市基层法院唯一一家获表扬单位。 

高标准严要求,做审执部门好助手

该院设立有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等司法技术工作事务,该院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配备有工作人员3名。在立案时,严格要求各业务部门附送的评估、鉴定材料需规范齐全,且其中的证据材料须是经双方当事人质证、签字认可或经主办法官审核确认的材料方可作为委托评估、鉴定的依据。为了提高对外委托案件结案效率,该院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的期限规定,严格控制好案件节点、耗时,日常加强与鉴定、评估机构联系,随时跟踪案件办理进程,及时处理各种疑难复杂问题,确保规定期限内结案。为提高对外委托案件归档质量,该院要求对外委托案卷必须按要求及时归档,认真核对归档材料,做到材料齐全,文书规范,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编号造册归档,在案件结案后三个月内完成装订归档。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院共办理对外委托各类评估、鉴定案件421件,结案372件,结案率88.36%,规定期限内结案数309件,规定期限内结案率83.06%,未结49件。

制度建设做保障,规范对外委托工作

该院结合司法改革,先后出台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诉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明确对外委托工作的职责分工、人员安排、工作规程等,并根据民事类、执行类案件节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相关控制鉴定、评估案件文书模板25份,使该院的对外委托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方向迈进。

规范选定机构程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该院对所有审判阶段的司法鉴定、评估案件,都先由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机构,并按要求制作选择机构笔录最后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若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再通过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随机方式选定机构。对所有执行阶段的司法评估案件,一律采取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随机方式选定机构。通知其摇珠选定的机构。通过规范选定对外委托机构程序,既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异议权等权利,又有效防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暗箱操作导致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发生。近年来,该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现象。

做好做细工作台账,总结经验扬长避短

该院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每年底都会对一年以来所有对外委托工作中的有关材料认真收集整理,内容涉及当年的工作总结,队伍建设,规范开展对外委托工作,司法统计,发表的信息、简报等内容。特别是中院、高院新出台的一些有关对外委托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好材料齐全的台账,在工作中查询有关规定更方便快捷,助力该院对外委托工作的效率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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