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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交流学习新媒体宣传工作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8-09-07 08:29:44 打印 字号: | |
双方进行座谈交流
  9月6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带领该院新媒体团队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交流学习新媒体宣传工作。

黄华莹副院长一行参观了该局新媒体中心,详细了解了该中心成立的背景、管理运营等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兴宁区公安分局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上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两个单位的新媒体工作业务骨干对如何更好地开展新媒体宣传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重点探讨新媒体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新媒体工作物质装备保障,抖音平台的运营及管理等,还观看了兴宁公安分局部分优秀抖音视频作品,大家畅所欲言,相互分享经验,气氛热烈而融洽。

双方均表示,希望今后能够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学习交流,互相借鉴经验,共同推进政法系统新媒体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媒体中心于2018年8月建成,中心占地面积45平方米,由作品发布媒体logo墙、工作席位区、头脑风暴区和直播访谈区等区域构成,集“新媒体采编”、“影视编创”、“舆论引导”、“直播访谈”等功能于一体,是广西公安系统第一家功能齐全的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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