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也谢谢法官给我们耐心细致的答复和帮助,你们辛苦了……”2018年9月5日上午,被告人许某杰等人非法集资案的受害人来到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将一面印有“胆识气魄集一身,秉公执法护人民,忠诚法律勇担当,公平正义民心赢”的锦旗赠送给主办法官,对其依法公正审判,耐心细致答疑表示感谢。
2018年8月23日上午,兴宁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两起受害人以老年人为主的非法集资案件。这两起案件的受害人人数众多,以老年人为主,并且出现老人以房抵押进行投资新情况,涉案金额大。兴宁区法院根据八名被告人的各自犯罪情节,判处各被告人相应刑罚,主犯许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苏某清、潘某芬、张某、谭某等七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犯罪呈增多趋势,网络P2P金融贷款平台亦频频爆雷,给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带来了危害,影响社会稳定。本案对被告人许某杰等人依法判处刑罚,尤其是依法对主犯许某杰从重处罚,是对社会上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警示。
受害人代表表示,兴宁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裁判,让他们深感欣慰;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耐心细致的接待和答复,让他们觉得十分暖心和感动。
兴宁区法院将依法严惩这类蒙蔽坑害群众,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该院将继续加大在投资风险警示方面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