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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被最高法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8-09-05 09:45: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对2018年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进行了通报表扬,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连续两年榜上有名,再次被评为“2018年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2018年以来,兴宁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中心工作,主动策划报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努力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趋势,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站、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媒体平台,确保新闻宣传工作导向正确,充分占领舆论阵地。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共向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电台发布新闻稿件300余篇,被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等主流电视媒体报道60余次,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改革报》、《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130余篇,被其他市级以上网络媒体采用260余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法院各项工作,营造了社会大众理解法院、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的良好舆论环境,传递了法治正能量。

兴宁区法院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注重新媒体的传媒规律,紧跟时代脉络,创新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2018年,兴宁区法院在全区法院中首次使用抖音进行宣传,并全国首创通过抖音平台发布执行悬赏,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紧贴社会聚焦,占领舆论主战场,传播司法正能量。进驻抖音三个多月来,兴宁区法院共创作《执行悬赏》《法官释法》等抖音作品29条,获赞22.9余万,粉丝2.3万余人,浏览量共计1151.3万余次,成效显著。通过抖音发布执行悬赏这一创举被最高人民法院“攻坚执行难”新闻宣传简报采用,多个执行抖音短视频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采用;更是获得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参考消息》、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国内主流媒体报道。同时,兴宁区法院借助新媒体对执行行动进行直播,进一步在全社会为破解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其中,2018年5月17日,该院通过今日头条直播《南宁:老赖欠400万不还,法院撬门换锁强制拍卖》以5415541的参与人次打破全区法院今日头条直播观看量记录,更位列全国头条直播双周排行榜第16期第1位。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的本领,严格执行“五大使命”,着眼“四心”,提升“四力”,充分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正力量,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篇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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