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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全程提速立案程序
作者:李寒  发布时间:2018-08-03 09:14: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的文件要求,近年来,兴宁区法院通过多种途径优化涉军当事人的立案问题。自2017年起,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软硬件配套进行了全面升级。无论是办理立案手续、递交其他诉讼材料,或是签领法律文书,都有对应的窗口,以方优化当事人便前来立案。

2018年6月28日,黄某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某部在职服役人员,黄某女儿因支气管肺炎在某医院住院治疗,但不幸突发肺出血死亡,黄某就女儿死亡事宜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至今未果,遂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要求某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合计745680元。黄某所在部队至函兴宁区法院,说明黄某在部队服役,且在救助女儿的过程中已经花费20余万元,现在经济已经十分困难,而且部队战备训练任务繁重,休假时间有限,希望法院能够在案件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上予以减免或缓缴,在立案受理、诉前调解、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时间、方式上的便利。

兴宁区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审核后认为已经符合立案条件,当场决定予以立案。并就其申请减免缓申请提请程序审批,经过审查后认定该案符合减免缓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诉讼费减交3370元、缓交7880元。同时,针对黄某的相关诉讼请求,还建议黄某前往设立在兴宁区法院立案大厅的律师援助办公室,由司法局派驻的专业律师在立案前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为其提供司法援助,切实维护黄某的合法诉权。

兴宁区法院除开辟涉军绿色通道外,还特别注重“智慧法院”建设,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自助服务区,实现WiFi全覆盖,提供网上预约立案、在线答疑等业务,为涉及军人的相关诉讼人员在立案阶段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保障涉军当事人立案渠道的全面畅通。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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