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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拒执罪及“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8-08-01 10:00:37 打印 字号: | |
  • 兴宁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拒执罪及“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 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建中向社会介绍了该院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及“执行不能”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别发布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不能”共五个典型案例
  • 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
  • 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
  • 李建中局长接受记者采访
  7月31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召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及“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建中向社会介绍了该院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及“执行不能”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别发布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不能”共五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两年多来,兴宁区法院认真贯彻落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强化法律执行力度,重拳打击拒执犯罪,大大提升了执行效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2016年至2018年7月30日,兴宁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046件,已结案件5866件,三年执行结案率 83.25%,执行到位金额50803.85万元。

2016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加大对搜查、拘留、罚款、拒执罪的适用力度,强化对执行款物的拍卖力度,敢用、善用、多用强制措施,发挥强制执行的威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开展代号为“启明星”的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执行风暴,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两年多来共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46次,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42人次,罚款38人次,限制出境26人次。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多次召开打击拒执罪专题会议,统一证据标准,形成严打共识。 两年多来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1例,判处拒执罪6人。同时,实施联合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两年多来,兴宁区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959例,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4794例,限制高消费1657例,限制乘坐飞机6277例,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2651例,1182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建中局长还介绍了“执行不能”案件的定义、情形、法院对此类案件认定前应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结案方式和动态管理机制,并通过发布2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希望大家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执行不能”案件,努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案件。

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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