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命名南宁市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喜获南宁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于2014年正式成立,是一个以女干警为主的集体,现有干警6人,其中女干警5人,占全庭总人数的83.3%。自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立足专业审判,突出维权特点和女子法庭优势,在审理未成年人及婚姻家事案件中,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该庭共受理案件483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26件39人,审结24件,结案率为92%,服判息诉率为100%;审理民事案件457件,审结390件,结案率为85%。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注重结合婚姻家事案件特点和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和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一是通过强化帮教措施,建立案件回访机制,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二是成立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服务站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方向迈进;三是与城区司法局、妇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成立“家事巡回法庭”,将家事审判的裁判职能延伸到修复职能、治愈职能的层面;四是善于积极探索创新,尝试离婚冷静期制度,特邀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投身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行列。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将继续发挥女性干警的优势,充分利用女性干警认真细致、温和耐心的特有品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