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字字珠玑!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庭长梁瑜为兴宁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传“经”授“诀”解“惑”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8-07-06 17:47:53 打印 字号: | |
  • 广西高院立案庭庭长梁瑜作专题讲座,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主持_副本
  • 梁瑜庭长在授课
  • 讲座现场
  7月3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举办“兴宁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业务工作培训,专门邀请了广西高院立案庭庭长梁瑜到该院作专题讲座。讲座由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主持,兴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光辉,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罗剑兵,兴宁区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兴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讲座。

梁瑜庭长首先从中央顶层设计、最高法专项工作部署以及基层具体落实和细化等三个方面逐一解析,通过解读近年来中央、最高法、自治区高院等重要文件精神,凸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法院系统机制性改革和体系性改革的战略高度;同时,介绍了目前广西部分试点法院在“多元化解+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中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诠释了广西法院系统打造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的意义。

随后,梁瑜庭长结合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绩效考评体系建设、调解指导员职能培训管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调解平台、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化应用和衔接、退休法官作用的发挥、调解中心设立、第三方特邀调解员参与达成的协议性质和效力等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突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主旨要义。

最后,梁瑜庭长和与会人员就目前兴宁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让与会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梁瑜庭长精彩纷呈、热情洋溢的讲座,兼采法与理,拓展了与会人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理论和实务方面的视野,解答了与会人员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很多困惑,收效显著。

授课结束后,与会人员均表示梁瑜庭长的讲座既讲方向、又讲方法,内容针对性强且具有深度,对兴宁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较强的基层司法实践指导作用,并希望以后多开展此类高水平授课活动。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