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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法委林雄处长一行到兴宁区法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作者:韦娜  发布时间:2018-06-28 08:58:25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上午,自治区政法委综治二处处长林雄,自治区高院综治维稳办主任陆宇洲,自治区政法委综治二处干部韦巧音一行3人到兴宁区法院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课题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兴宁区政法委副书记马少宁,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立案庭庭长党建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了座谈。

林雄处长一行参观了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查看了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办公区域,详细了解兴宁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的人员配备及工作模式。

座谈会上,罗君院长汇报了该院近三年来“引进来,走出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一方面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参与多元纠纷化解,引入离退休法官、律师、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族老、人民陪审员等参与到诉前、诉中调解;另一方面联合其他单位或社会团体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历史文化街区巡回法庭、家事法庭、生态旅游保护巡回法庭、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等八个巡回法庭和一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兴宁区法院打造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取得良好的效果,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诉前。随后,罗君院长还就该院繁简分流工作、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

林雄处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兴宁区法院作为南宁市基层法院,承担着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院干警能上下同心,勇于攻坚克难,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工作经验值得推广学习。

林雄处长对该院今后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继续规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程序,建立健全引导机制、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人员的相关保障工作;二是继续摸索各个巡回法庭具体运行模式与制度优化的互动关系,保障调解过程中法官可以及时提出有效的法律意见;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法院公正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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