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5月29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举行新就职国家工作人员及第二批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仪式。经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黄华莹为兴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委员、审判员;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考核、面试等程序,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李寒等7名同志进入员额。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主持宣誓仪式,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宣誓仪式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雄壮的国歌奏毕,由黄华莹领誓,第二批入额法官举起右手,面向国旗,进行庄严宣誓。
最后,罗君院长对新就职人员及第二批入额法官表达了祝贺,并希望大家谨记誓词,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