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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进行式”为未成年人密织法治安全网
——兴宁区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8-06-01 11:38:28 打印 字号: | |
  • 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张婷在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嘉和城校区开展法治教育课
  • 回访帮教茶话会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普法教育、判后回访为抓手,用加强法制宣传,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延伸保护等工作为有机补充,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贯穿审判全程,为未成年人密织法治安全网。

爱的主动:普法宣传,筑牢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构建校园安全与加强法制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一直是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工作者共同关注的一个主题。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从小做起,防微杜渐,能切实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通过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创新管理延伸社会治安管理服务职能,进行了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一系列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宣传工作。

2018年5月15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张婷走进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嘉和城校区,为该校部分老师及8年级学生开展一场主题为《遵纪自省、守法自爱、远离犯罪》的法治教育课。法治课上,张婷法官通过发生在广西及外省的典型校园欺凌案例,结合审判实际,以播放视频短片和观看漫画的形式,深入浅出的为师生们介绍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校园欺凌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高发的几种青少年犯罪类型等内容,并教育学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处置,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扼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兴宁区法院积极送法进校园,通过以案释法,有效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张婷说道。近三年,兴宁区法院共为辖区内1000余名师生开展各类法治课堂10余次,打造校园模拟法庭5次,切实有效地服务辖区“法治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营造了一个快乐安全的校园学习和成长环境。

爱的及时:依法审判,夯实未成年人法治保障

现今,一些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却屡见不鲜,一些犯罪分子残忍的伤害未成年人,如故意伤害、遗弃、猥亵、拐卖等,甚至一些父母不愿对自己的子女履行抚养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兴宁区法院一贯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帮助未成年人远离各类不法侵害,为未成年人筑起安全成长的屏障。

在一起猥亵幼女案中,受害人梁小某的父母因进城务工租住在位于南宁市某村的出租屋,梁小某跟随父母一同居住。被告人吕某亦租住在上述出租屋,与受害人梁小某系邻居。2016年5月10日晚,被告人吕某趁受害人梁小某(案发时年仅7岁)在房间看电视之机,走入房间用生殖器隔着原告人梁小某的内裤磨擦其阴部。后梁小某到医院检查发现被染上淋病。兴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为满足自己的性欲,猥亵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兴宁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以案释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如是说。2017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共依法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3件36人,用法律武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爱的延伸:判后回访,坚定未成年人法治信仰

未成年人在受到侵害的同时,也有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仅仅注重审判,更应该加强教育,帮助失足少年走出迷途是最终的目标与方向。

兴宁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 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就是该院审判延伸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7年7月11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茶话会的形式开展了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为主题的判后回访教育活动。此次回访教育活动通过轻松愉快的自我介绍以及面对面的交流拉近了法官与孩子们的距离,增进了法官对未成年缓刑人员近期状况的了解。每一位被帮扶者通过读书的形式,结合自己亲身经历分享一篇国内外小故事,大声朗读出《曾国藩家训》、《生命的价值》、《为生命画一片树叶》等著名故事,坚定理想信念,传达自信希望,同时学习家风、家规、家训。此外,活动还通过“一个优秀的青年应具备什么品质”、“哪些是青年不能做的不良行为”及“你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三个环节的问答及互动,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迷途少年也能意识到自己对家庭和社会担负的重任,有“少年强则中国强”的艰巨使命感。

“我们像父母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把法庭审判作为特殊课堂,让未成年被告人既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又能感司法机关的关爱。对于即将从新踏上人生新征途的那些曾经失足的孩子们,我们怀着一颗爱心,将教育感化延伸到审判之外,希望他们能改过自新,重新走上正确的道路,坚定属于新时代的法治信仰。”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人张婷说道。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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