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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通扫二维码支付诉讼费功能
作者:陈长蔚  发布时间:2018-04-26 11:39:26 打印 字号: | |
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应的案件信息,即可缴纳名下案件的诉讼费
  4月25日,兴宁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通微信和支付宝扫码支付诉讼费功能,当事人只需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该院提供的二维码,填写相应的案件信息,即可缴纳名下案件的诉讼费。这是该院开展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开展便民服务的又一举措,同时进一步提升该院立案效率。

在此之前,该院诉讼服务费支付方式以立案大厅现场刷卡、银行转账为主,当事人去银行缴费,再持缴费回执到法院开具发票,需要来回奔走于法院与银行之间,并且由于缴费人数众多,往往需要长时间排队等待,诉讼成本较高。针对该问题,该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支付手段,完善院内诉讼费支付及管理系统,成功开通了扫码支付诉讼费的功能,手机扫码即可支付完成,群众来回奔走的距离化为指尖的跃动,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紧跟时代发展,开拓创新,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信息化运用,深度融合线下与线上,实现业务办理无缝对接,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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