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南宁全城微信朋友圈寻找的失踪男孩案诉诸法律 涉事小区物业和开发商被告上法庭
作者:沈志平  发布时间:2018-04-17 10:04:0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4月13日,南宁全城微信朋友圈寻找的失踪男孩李某某的父母李某、曾某以该小区物业及开发商侵权为由诉至兴宁区法院,要求小区物业和开发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约75万元。

2017年11月,在南宁很多市民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都在转发一条10岁小男孩李某某失踪的信息,小男孩的下落牵动了广大南宁爱心市民的心。2018年4月6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发布情况通报,证实小男孩李某某生前坠入化粪池溺水死亡。小男孩的离世让其父母万分悲痛,他们认为小区物业对公共区域的化粪池、井盖疏于管理,小区开发商配置的井盖存在质量安全缺陷,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应承担侵权责任。

当日,兴宁区法院已经受理了该起生命权纠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