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区法院保全中心干警快速出击,依法对一辆“失踪”已久的涉案车辆采取保全扣押措施,成功逼迫一名长期不履行债务的被告现身,不仅维护了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震慑了长期“躲猫猫”的“老赖”。
2017年6月,被告潘某与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东风日产牌小汽车一辆,被告潘某需每月按期向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还款。拿到车辆后,被告潘某只如约按期还款了5期,之后便不再还款,逃避债务履行,玩起了“躲猫猫”,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现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掌握到消息,被告潘某名下的该车辆因涉其他案件被南宁市某派出所扣押,近日将会发还给被告潘某。
4月10日上午,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急冲冲地来到兴宁区法院保全中心,向保全中心窗口接待工作人员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兴宁区法院立即对被告潘某名下一辆东风日产牌小汽车进行扣押。
兴宁区法院保全中心窗口接待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予以缴费立案,并立即将案件分配给具体承办人。当天下午,兴宁区法院保全中心的干警立即前往南宁市某派出所对裁定保全的车辆办理相关扣押手续。在该院保全中心干警联合公安民警多次联系潘某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下,长期“躲猫猫”的潘某终于来到派出所。该院保全中心干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扣押前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调解,被告潘某一改嚣张气焰,意识到逃避债务履行始终不是办法,表示将会与保全申请人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债务问题;随后,其主动配合法院办理保全扣押手续,车辆成功被法院予以扣押。
据悉,兴宁区法院保全中心在践行保全促和解、利执行的新时代理念下,成立半个月以来,已经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8件,保全申请标的额达1040万元,成功采取保全措施标的额达725万元,保全成功率得到明显提高,且所有保全案件均在受理后两天内办结,保全工作质效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