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孙丽来到兴宁区工商联,以“企业合同的风险与防范”为题开展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兴宁区工商联执委、兴宁区商会会员、南宁市湘潭商会、兴宁区电子电器商会、兴宁区龙州商会部分会员到场听取了讲座。
此次讲座,刘副庭长针对企业买卖合同从合同签订前、签订时和履行中的风险与防范这三大内容进行阐述:一是企业在签订合同前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主要包括调查签约主体资格、调查签约主体信用和经济活动的主体及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叙述;二是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主要针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交付方式条款、付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管辖条款,这五种条款进行了讲解;三是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主要从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交付时需注意的风险、合同变更和转让时需注意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阐述。讲座中,刘副庭长深入浅出,通过合同的概述、分点列举以及案例举例的方式,举出了近年来该院在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民营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建议,以及针对类似的问题举出了对应的案例,并进行了分析,由此降低企业在经营与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
自兴宁区法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成立以来,该巡回法庭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新理念,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召开联席会、开展司法调研、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充分发挥司法在民营企业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实现司法与行政的互动联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