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月26日下午,清脆的法槌声在3-2法庭响起,兴宁区法院民二庭梁振郁法官敲响了该庭的“新年第一锤”。
在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覃某诉称,被告某广告公司找原告安装广告牌,双方口头约定了广告安装费,但广告公司在覃某按约定完成安装后却一直拖欠其1万余元的安装费,经追讨无果后,覃某遂将广告公司告上了法庭。为了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法官在开庭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立即在节后安排开庭。
面对崭新的一年,该院民二庭审判团队统一思想、卯足干劲,确保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司法能力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2018年各项审判工作,确保新年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更加严谨的审判作风展现法院工作新姿态、作风建设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