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审判》报道了广西法院通过破解执行难、推行繁简分流、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司法特色服务等多项举措,推动广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兴宁区法院司法特色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经验得到推广,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2017年,兴宁区法院以“去行政化、突出审判执行、强化审判服务”为原则,创造性将全院内设机构整合为“五大中心”,并根据第一次遴选出的员额法官41人,成立41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为每个审判团队配备了至少一名法官助理,至少一名书记员,打造具有兴宁特色的“1+n+n”的审判团队模式,为审判质效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同时,兴宁区法院充分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特别是院庭长主动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2017年,兴宁区法院院庭长办案团队共收案6013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48.17%;结案5334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9.03%。
2017年,兴宁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构建“走出去+请进来”具有兴宁品牌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自今年3月份起,兴宁区法院先后设立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的十里花卉长廊生态旅游保护巡回法庭、“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保护巡回法庭、助推传统商业与现代科技融合的朝阳智慧商圈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四个巡回法庭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已经成为我院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张张“法治名片”。2017年,兴宁区法院新设立的四个特色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356件,结案337件,结案率94.66%;其中,调解结案321件,调解率达90.17%。全年共接待来访当事人622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13次,向有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2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兴宁区法院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改革。2017年,兴宁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职能归口立案庭,选调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院及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了3个民商事速裁团队,配齐配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承办民商事简易案件的审理,形成了简案快办、普案细审、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初步实现了“在立案窗口解决大多数纠纷”的目标。同时注重科学分流,坚持调解优先,依法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推行以来,在立案前端分流、解决了民商事案件收案的53%,案件的审理周期缩短,上诉案件减少,成效显著。 2017年,兴宁区法院共新收民商事案件8971件,适用速裁的民商事案件4755件,占比为53%,审结4612件,结案率为97%。
同时,在今年8月新启用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多元化联合调解中心,将“族老”、公益律师、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和其他社团“请进来”,共同构建联合解决纠纷机制,不仅能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更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到兴宁区法院调研时,对该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改革,深化特色司法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服务城区“两轴三区四中心”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