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兴宁区法院受理的梁某、陆某等申请执行南宁市某粮食管理所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四案,在兴宁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顺利执结。
在读小学生陆某等人放学回家路上被倒塌的粮管所大门砸中,造成一死三重伤。该粮管所作为承担国家储备粮任务的特殊单位,正面临艰难处境,一方面职工下岗,连职工工资都难以发放,另一方面除国家划拨储粮用地外,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四少年家属悲痛万分,不断信访,讨要说法,重伤者急需赔偿款救治。
执行法官深感责任重大,多次前往探望受害者家属,同时想方设法推动执行进展,历时半年多,终于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在不影响国家粮食储备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巧妙借力执结难案。原来,借粮管所改制之机,某公司欲运作收购粮管所名下土地。但执行法官早先一步查封该土地,使得收购无法继续进行。正值土地过户的关键阶段,该公司在享受收益的同时,不得不面对被收购项目的债务问题。经执行法官执着与各方协商,该公司终被诚意打动,在2017年12月底之前代被执行人支付了四受害人各项赔偿款一百多万元。案结事了,受害人终得到救命钱,息诉息访。
该系列案涉及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而且死伤的均为家庭的未来,尚处在花季的孩子,且几名受害者同住一个村。如该案不能妥善处理,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国家粮食储备,影响社会稳定。兴宁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发散思维,巧妙借力执行得款一百多万元,不仅让受害者得以慰藉,解决民生问题,同时充分平衡各方利益,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