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是兴宁区法院2018年首个“院领导公开接访日”,同时也是该院首个“执行局长接访日”。当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中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先后接待了3名执行来访人员,耐心地解答了来访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执行工作问题,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纷纷对该院的此项举措点赞。
“执行局长接待日”是该院在原有的“院长接访日”制度基础上,针对执行信访的特点增设了特色接访制度,由该院执行局的三名局领导轮流坐班接访,是“院长接访日”制度的补充。
在当日接访过程中,罗君院长耐心细致地向来访当事人了解情况,仔细翻阅当事人提交的信访材料,并听取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审理、执行调查、执行惩戒措施、案款分配等问题逐一解答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对于现场能解决的事项,当场就给予明确的答复;而对于涉及不属兴宁区法院法定职责范畴内的事项,则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正确解决方法和途径。
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不断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在积极施行“院领导公开接访日”制度的基础上,首次建立“执行局长接访日”制度。“执行局长接访日”制度有利于院领导、执行局领导深入了解该院执行法官日常的执行活动,可以更加精准地了解案情、更加直接地督促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有助于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实现“四个基本”目标的重要举措,为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再添一道紧箍咒。
据悉,从今年1月3日起,该院“执行局长接待日”时间将固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早上的9:00—12:00,地点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