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兴宁区工商联、统战部的邀请,12月21日下午,兴宁区法院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黄莉来到兴宁区工商联,以“民间借贷中的法律风险提示”为题,为工商联执委带来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近几年来,民间借贷活动的发展如火如荼,不管是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都存在大量的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以其自身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层次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满足了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对于资金的需求,但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导致民间借贷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一些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出现因民间借贷相关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导致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这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造成较大冲击。
讲座中,黄莉庭长围绕民间借贷法律风险的相关问题,运用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知识,从如何区分借据、借条、欠条、借款的支付、借款本金数额的认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的处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应注意的问题等八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的纠纷以及解决纠纷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的立法背景以及审判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就企业在涉及民间借贷的问题上提出相应的意见及建议。黄庭长的授课认真细致,分条缕析,娓娓道来,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得到兴宁区工商联执委的热烈欢迎和一致称赞。
讲座结束后,黄庭长对工商联执委提出的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耐心作答与释疑。兴宁区工商联主席曾莉萍对黄庭长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表示感谢,要求参会的企业代表以此次讲座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民间借贷纠纷等各类法律专业知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氛围与环境,并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黄庭长也表示,兴宁区法院将会以“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为纽带,加强与兴宁区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的合作,共同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