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这些美好的词汇都是形容那些在爱情的海洋里畅游的恋人们的。但是,当褪去热恋面纱,理性地“经营”爱情更为重要。。。
七夕将至,兴宁区法院总结审判过程中发生在情侣之间,或者是与爱情有关的真实案例,通过法律解析归纳出一些恋爱中双方都应该学会的既能维持爱情又能保护自己的诀窍,用爱的札记与每一位在恋爱中或是即将进入爱情的你、我、他(她)共勉。
第一章:沉稳——不要为爱盲目“出头”,成熟稳健才值得信赖
今年3月11日凌晨3时许,李某、颜某、黄某与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到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某小龙虾馆吃宵夜。正当3对情侣边吃边聊得时候,李某的女友与隔壁桌的女士发生争执。为了第一时间在女友面前逞威风,李某与对方的戴某发生肢体冲突,进而发生打斗。李某、颜某、黄某等三人用餐具、啤酒瓶对戴某及其朋友实施殴打。后经鉴定,戴某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
庭审时,李某、颜某、黄某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且归案后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的殴打行为表示后悔,并自愿、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官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李某等三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七个月、五个月。
【爱的札记】现在不少“友仔”“友女”们喜欢成群结队聚在夜宵店撸串、撩螺、喝酒。但要注意,天气燥热,喝酒容易上头与人发生摩擦。发生摩擦的时候,男方不要因为想在女方面前强出头而逞强出拳,因为动手打人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害人害己,得不偿失。作为成熟稳重的男人,应该学会冷静,用正确合法的方法去化解矛盾,这样既能保护女友又能保全自己,何乐而不为。
第二章:主见——爱要有主见,对违法犯罪的行为绝对要say no
卢某和吴某是一对相识多年的情侣。有一天,吴某的男友卢某打起了歪脑筋,冒充人民警察使用戴手铐、拍照、搜查等方式对失足女进行查处,就可以将钱财据为己有。卢某要求吴某配合,吴某不但不拒绝,反而为了爱冲昏头脑当上了“帮凶”。
2014年8月11日卢某在南宁市共和路某甲快捷酒店及某乙酒店分别开立4010号房、1306号房,通过拨打客房的按摩服务电话邀约涉黄女子前来。涉黄女子来到房间后,卢某、吴某身着警服冒充警察对其进行查处,对涉黄女子进行戴手铐、拍照、搜查及检查随身物品等活动,其后将涉黄女子释放,卢家添将涉黄女子的随身钱款据为己有。当晚,卢某、吴某对二名涉黄女子进行了查处,非法获利人民币3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吴某结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卢某积极策划、参与本案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吴某在本案中配合卢某实施本案行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卢某、吴某犯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六个月。
【爱的札记】爱情太美,也太容易给人带来伤害。爱情路上充满了风雨坎坷,恋人之间,特别是女方要时刻提醒自己,在爱情的博弈中别迷失自我,成了爱的“帮凶”。
第三章:随缘——急于求成,不但找不到爱情还破了财
李某一直单身,到了一定年龄,开始为自己的婚姻大事着急起来。于是,李某向某婚介所支付了5000元给,要求婚介所为其介绍、推荐匹配的女友作为结婚对象,并当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其后,婚介所陆续向李某介绍几个女朋友,但经交流后李某认为婚介所介绍的女友均不符合其要求,经李某催促后,婚介所未能继续介绍对象给李某,未能如愿的李某就到婚介所大闹一场。
最终,觉得“委屈”的李某将婚介所诉至法院,认为婚介所至今未为其找到合适对象且后续一直拖延未继续向其介绍对象,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婚介所退还已付的5000元。婚介所辩称,婚介所前后已向李某介绍了12位女会员,但由于李某在相亲规程中急于求成,没有耐心,对女会员不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追求,导致相亲不成功。婚介所至今未中断为李某安排相亲,只因该月属于清明,出于民俗习惯的考虑才未安排相亲,所以婚介所没有过错,不应退还所收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双方签订的合同仅履行半年尚有一年半的合同期限、李某至今仍单身且择偶心态强烈,结合婚介所的以促成婚姻为目的且工作内容本身应具有喜庆性质而不应与会员存在激烈纷争,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婚介所退还李某1500元,婚介所当场支付完毕。
【爱的札记】爱情,本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积极主动,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中,我们自己更应该看到我们真正想要的,更应该能体会到一份真挚的爱情不是唾手可得。学会静心修养,学会等待缘分,其实爱情离我们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