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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头办难案 当庭宣判树榜样
作者:阮善华  发布时间:2017-08-28 14:31:51 打印 字号: | |
罗君院长作为审判长开庭
  8月25日,“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当天上午,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孔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本案是一起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孔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全面地调查,仔细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充分质证,并对定罪与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审判长以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有效把控庭审节奏,在给予各方充足时间发表意见的同时,引导控辩双方就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最后,经过合议庭评议,审判长根据查明的事实,当庭对裁判理由进行详实阐述,分析了本案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等犯罪构成要件,并作出上述判决。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已进入冲刺阶段,此案审结后,兴宁区法院的2016年旧存刑事案件已全部审结,“百日清案”目标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5.3%。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开始以来,兴宁区法院院庭长深入办案一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用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标准,为全院干警办案树立了榜样。截至目前,该院收案8713件,院庭长收案3267件,占全院收案数的37.5%;全院审结6517件,院庭长审结2527件,占结案数的38.8%。院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经过细致的审理,对案件当庭宣判,既体现该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为全院法官做了表率。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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