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老赖”违反限高去美容,“美”梦未成领罚款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7-08-18 18:04:34 打印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颜值当道的时代,许多爱美人士都纷纷选择通过美容让自己“美”梦成真。近日,孙某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花费2万多元去美容,结果她的“美”梦不但未成真,反而领到了法院的罚款决定书。原来孙某是一位漠视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负债十几万元的“老赖”。

2016年,孙某向蒙某借款16万元,后因逾期还款而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孙某应向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但孙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孙某按照传唤的时间到法院汇报了财产情况,表示其因经营失败现暂无履行能力。因孙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告知孙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

本以为限制高消费令会成为督促孙某履行的“紧箍咒”,没想到爱美心切的孙某,在明知有债务未履行的情况下,仍一次性花费了2万多元到美容院进行美容消费。执行法官在对孙某的高消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于8月14日依法决定对孙某罚款2万元,并限孙某在半个月内履行其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刑事责任。在法律的巨大威慑下,孙某于8月16日将罚款及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此,执行法官再次提醒各位“老赖”,不要漠视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令,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对付“老赖”的一项重要措施。法律规定,如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