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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有赏金!
——广西首家“执行悬赏保险”上线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06-14 17:30:38 打印 字号: | |
  • 签约仪式现场
  • 兴宁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备忘,正式推出“执行无忧”执行悬赏保险

  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郑重承诺,在过去的一年里,兴宁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创造性的推出了“暖企行动”、“网拍询价”、“执行繁简分流”等创新举措,取得了一项又一项喜人成果,执行工作迈出重大步伐。

为进一步化解执行中“找人、找物难”的执行大难题,有效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助力化解执行难题,2017613日,兴宁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备忘,正式推出“执行无忧”执行悬赏保险,据悉,该举措在广西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今后在兴宁法院的执行案件,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难寻的情况,申请人仅需缴纳少量保费,即可通过保险公司向社会有偿征集被执行人线索,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悬赏成功后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赏金,达到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法院执结案件、老赖无处藏身的多方共赢。 

收费标准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金额

保费

<50万(含)

2500

50-100万(含)

4000

100-300万(含)

6000

300-500万(含)

8000

>500万(含)

10000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额的10%

赔偿标准

执行到位金额

赔付比例

赔付上限

<50万(含)

5%

2.5

50-100万(含)

4%

4

100-300万(含)

2%

6

300-500万(含)

1%

5

>500万(含)

0.5%

10

执行悬赏保险创新举措的推出,是兴宁区法院用具体实践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设创新型法院的重大举措。它犹如一座桥梁,紧密的联通了法院执行部门和社会各界,为法院执行注入强大而源源不断的社会力量,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躲避空间,向其施加强大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促使其依法履行债务,助力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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