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郑重承诺,在过去的一年里,兴宁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创造性的推出了“暖企行动”、“网拍询价”、“执行繁简分流”等创新举措,取得了一项又一项喜人成果,执行工作迈出重大步伐。
为进一步化解执行中“找人、找物难”的执行大难题,有效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助力化解执行难题,2017年6月13日,兴宁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备忘,正式推出“执行无忧”执行悬赏保险,据悉,该举措在广西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今后在兴宁法院的执行案件,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难寻的情况,申请人仅需缴纳少量保费,即可通过保险公司向社会有偿征集被执行人线索,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悬赏成功后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赏金,达到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法院执结案件、老赖无处藏身的多方共赢。
收费标准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金额 |
保费 |
<50万(含) |
2500元 |
50-100万(含) |
4000元 |
100-300万(含) |
6000元 |
300-500万(含) |
8000元 |
>500万(含) |
10000元 |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额的10%
赔偿标准
执行到位金额 |
赔付比例 |
赔付上限 |
<50万(含) |
5% |
2.5万 |
50-100万(含) |
4% |
4万 |
100-300万(含) |
2% |
6万 |
300-500万(含) |
1% |
5万 |
>500万(含) |
0.5% |
10万 |
执行悬赏保险创新举措的推出,是兴宁区法院用具体实践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设创新型法院的重大举措。它犹如一座桥梁,紧密的联通了法院执行部门和社会各界,为法院执行注入强大而源源不断的社会力量,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躲避空间,向其施加强大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促使其依法履行债务,助力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