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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虫”变“返贫虫” 农业养殖莫轻信广告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7-06-07 21:00:31 打印 字号: | |
  “土鳖虫”养殖,从最初的街头小广告到现在网络宣传,“土鳖虫”养殖逐渐被包装成一个投资小、利润高、见利快等特点的农村致富项目。但现实生活中,“土鳖虫”养殖正逐渐演变为一场骗局,养殖户不但没有因为养殖“土鳖虫”走上致富路,反而因为养殖“土鳖虫”而陷入经济危机。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就遇到了由于养殖“土鳖虫”而引起的一系列案件,养殖户不但没能赚到钱,而且损失均超过了万元。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份,罗某通过广告了解到“土鳖虫”养殖项目,并被广告中鼓吹的经济效益所吸引,遂立即与某土鳖虫养殖公司签订了《土鳖虫养殖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罗某需支付某土鳖虫养殖公司8000元合同履约金和技术费,某土鳖虫养殖公司按照240元每斤的价格回收鲜“土鳖虫”,按照480元每斤的价格回收干“土鳖虫”。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罗某要求某土鳖虫养殖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回收土鳖虫时,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收。罗某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四万多元,在罗某多次与该公司协调未果后,罗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而就在诉讼过程中,某土鳖虫养殖公司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销声匿迹。在法院判决罗某胜诉后,法院已难以查找到某土鳖虫养殖公司的财产,罗某所遭受的损失面临着执行不能的巨大风险。

【法官说法】

近年来,农业养殖项目不断升级发展,不少骗子因此纷纷盯上了农业养殖项目,利用电视广告等传媒大肆宣传农业养殖项目的巨大经济利益,而部分农民因为没有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就盲目相信广告效应,致使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在农业养殖上,农民群众不要轻信所谓的投资小、利润高、见利快的农业养殖项目,而是要在深入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宣传效果是否属实。在养殖过程中,一旦发现养殖项目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避免自身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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