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很多父母在“六一”喜欢用各种办法让孩子开心,却少有父母思考过如何让孩子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当下媒体对多元价值观的传播途径太多,孩子们容易受不良影响,如果他们没有法律意识,可能会做出损害他人的行为,或者成为被侵权的受害者。在“祖国花朵”节日到来之前,兴宁区法院准备了丰富的法律“套餐”献给父母和孩子们,用真实发生的案例呵护“祖国花朵”的成长。
骑“电驴”撞伤人,监护人要担责任
在南宁市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中,少年儿童的身影比比皆是,小“电驴”已经是这些孩子最常使用的代步工具,很多父母认为这种司空见惯的事不值一提。事实上,如果孩子骑“电驴”撞伤了别人,父母很可能要为此付出代价。15岁的小明在2016年4月7日骑两轮电动车搭载朋友在路上行驶时,小明衣服左手袖子和林大姐骑的二轮自行车方向把手右手发生碰撞,致使林大姐侧翻倒地被送进医院治疗。交警部门事后认定被告小明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林大姐为治疗花去不少医药费,故将小明及其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兴宁区法院审理后认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认为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监护人也就是小明的母亲承担侵权责任,最终该院判决小明的母亲向林大姐赔偿因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6632.4元。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少年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如果本人没有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又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因损害行为产生的责任最终是由父母来承担的。所以,如果孩子确实需要小“电驴”,父母要教育孩子树立起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守法意识,而且这种教育最凑效的方法应该是是经常地、反复地提醒。
结伴游泳危险,父母学校要警惕
炎炎夏日,不少父母喜欢让孩子学游泳,有些学校也会开设游泳课,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孩子学会游泳后私自结伴到江河湖海游泳却是学校和父母应该高度警惕的事,下面这个案例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15岁的小军是就读南宁某中学的内宿学生。2016年5月,小军和同学放学后私自结伴、趁学校门卫不注意溜出学校。小军带着同学先到母亲的店铺停放电动车,告诉母亲说几个人要出去玩。之后几人到江里游泳,小军不幸溺水身亡。为此,小军父母以学校未尽到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和管理义务为由将之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对小军溺亡承担赔偿责任。兴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军作为被告南宁某中学的内宿生,事发当天当在被告学校校园内处于学校管理之下,而被告认可内宿生与外宿生要凭学校印制的学生牌出入,但小军在放学后趁学校门卫不注意离开了学校,可见被告校园管理不严格,以致于小军可乘门卫没有防备时出入,被告的管理不善与之后小军和同学相约江里游泳溺亡有一定关联,被告对此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小军离开学校后,在事发前来到母亲店内停放电动车,母亲对其正常上课期间离开学校的反常行为没有及时询问了解和干预,而是同意小军和同学外出玩耍,这时小军虽脱离了学校监管,但却处于母亲的完全监管、保护之下,然而,由于小军母亲忙于生意、一时疏忽,以致于之后发生小军溺亡事件,为此,案件中的监护人也存在过错,过错程度与被告学校相当。最终,兴宁区法院判决被告学校对小军死亡的后果承担50%的责任,向小军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78902元。然而,虽然得到了赔偿,案中的父母却痛失了心爱的孩子。这个案例提醒学校和家长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孩子们私自结伴到江河湖海游泳,否则后果将无比惨痛,一旦当心跳变为历史,一切都为时已晚。
“应邀”打架劫车,后果严重被判刑
谢东和王亮因事起纠纷,谢东请未成年人吴克殴打王亮,吴克同意后准备好钢管、西瓜刀等工具,纠集另案两人到某路口附近等候王亮,并提出要劫车。当王亮驾电动车途经该处时被吴克威胁下车,吴克用拳头殴打王亮,另外两人持砖头、钢管等,王亮见状弃车逃跑,吴克驾驶该辆电动车逃离了现场,后电动车收藏在吴克家中。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抢的组装电动车的价格为人民币7584元。2015年10月,吴克被公安人员抓获,吴克家属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5584元。兴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克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该行为构成抢劫罪。吴克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抓获后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吴克本人认罪态度较好,他的家长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结合全案证据和吴克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兴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克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类似的案件在兴宁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多数,这些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小、阅历少,交友不慎容易误入歧途。父母应引以为戒,对孩子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帮助孩子学会辨别善恶,最好能通过反面案例让孩子们知道违法犯罪要自己承担严重后果,告诉他们应多与人为善、莫助人为恶,呵护他们在遵法守法的轨道内成长。
“六一”是孩子们的节日,父母为了让孩子们留下美好回忆,常常花费心思在精美礼物、外出游玩和家庭聚会方面,这是爱孩子的表现,其实真正能够呵护孩子成长、伴随孩子一生的不仅仅是这些,而是各种领域的知识。“六一”这天,给孩子们讲讲法律及相关的故事,让他们从小懂得遵纪守法、保护自己,这也不失为一份别样的礼物。(备注:本文中的人名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