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兴宁法院执行局通过繁简分流模式,依靠与交警部门的联动,迅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高效的执行模式获得权利人的称赞。
陈某申请执行叶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叶某自2014年5月起,拖欠陈某欠款长达三年之久,申请执行人无奈诉至本院,经本院判决叶某应偿还陈某借款本息合计20多万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叶某仍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早已在兴宁区人民法院确立多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5月立案后,根据案情,该案被分流至快执团队杨法官名下,杨法官第一时间向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一辆红色标致小汽车进行了查封,并向交警部门发出协执通知书,请求交警部门对该车进行实时监控并扣押。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26日中午1点,南宁市交警大队传来消息,其执勤民警在衡阳路发现叶某的车辆并成功扣押。执行法官在接到通知后组织法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与执勤交警顺利完成交接手续,车辆被兴宁区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叶某也被带回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细致的说法释理,恩威并施的耐心教育,半个小时后,被执行人叶某当即履行了20多万元的债务。
交警给力,执行得力,查扣、履行、结案在半天之内得以全部完成,这一执行案件的神速结案,获得了申请人的拍手称赞。此次执行中,快执团队显示出快办快执的威力,联合交警部门,发挥执行联动的优势,确保执行畅通无阻,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