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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入警誓言,还我警察本色
作者:陈梦龙  发布时间:2017-05-10 16:39:40 打印 字号: | |
兴宁区法院法警队依法从严治警会议
  根据南宁市中院关于贯彻落实区党委政法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会议精神”部署会的要求,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迅速反应,以最近真实案例为警示教材,组织召开依法从严治警大会,除值班人员外,其余司法警察全部与会。

通过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我悟道了警的内涵,警察的本色。警,《说文》中有解,为之戒也。具体有四种解释:1、感觉敏锐,见解独到; 2、需要戒备的事件或消息;3、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戒备;4、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这也对我们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相应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1、要有敏锐政治觉悟,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要以《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为戒,秉公执法,清正廉洁;3、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4、要具备维护庭审秩序和执行秩序的能力,最终成为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而不可或缺的武装力量。

我们要不忘初心,不忘入警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法治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这就是我们司法警察的本色。
责任编辑:谭茗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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