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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讼保全措施 促进纠纷化解
作者:何亦舒  发布时间:2017-05-08 09:24:38 打印 字号: | |
  • 保全法官控制被告车辆
  • 保全法官耐心向两被告解读相关法律规定
  • 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月4号上午8点30分,兴宁区法院诉讼流程服务团队保全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迅速组织警力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的财产采取扣押措施,促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原告协商,最后被告当场偿还了原告的20万元欠款,原告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案件处理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案原告周某与被告滕某和万某两夫妻原本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生意往来中,2015年3月,滕某向周某借款20万元用于生意上周转。但借款逾期滕某万某一直没有还款的表示,为此周某多次找到滕某万某商谈欠款的事情,但两人均故意推托不还。多次追索未果,周某将滕某和万某两人告上法庭,同时申请法院对滕某和万某名下的两辆小汽车申请扣押保全措施,以保证日后案件生效后财产的执行。兴宁区法院经认真审核后受理了周某的立案申请和保全申请。5月4日上午7点30分,原告周某急匆匆打电话告知主办财产保全的谢法官,称已经在南宁北湖某小区发现了滕某和万某那两部小车,请求法院迅速实施扣押。接到周某电话后,主办法官迅速组织警力带领三名法警火速赶赴现场,安排法警控制好两部小车后,果断敲开被告家门。两被告面对突然上门扣押汽车的办案法官,情绪十分激动,称双方生意往来多年,债权债务尚未完全结算,拒绝配合法院工作,主办法官耐心向两被告宣传诉讼保全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出既然双方当事人是生意上的朋友,就应该坐下来好好谈,协商处理,而不应该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公务。听了法官对法律的解读,两被告慢慢地冷静了下来,要求法官通知原告来现场协商处理,主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原告赶到执行现场,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两被告当场偿还20万元债务,原告同意申请法院撤诉。

据了解,兴宁区法院从2016年7月以来探索的“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改革,将案件的庭前调查、保全、排期、送达等审判辅助事务统一集中管理,该办法大大减少了审判辅助事务的流转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让审判工作有了效率和质量的飞跃。2017年以来,该院收到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123件,通过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促进案件调解和撤诉32件,占申请保全案件26%;有98.4%案件有效控制了被告的财产,保证了判决生效后得到迅速有效执行,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谭茗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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