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处置、变现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一环,然而传统的拍卖存在着耗时长、费用高、流拍率高、监督缺位等先天不足,对实现当事人债权和案件执结造成较大影响。兴宁区法院结合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为指导,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有兴宁特色的网拍之路。
一、多拍卖平台选择,打造互联网+拍卖模式。兴宁法院以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最高法网拍规定正式下发前就积极与淘宝网洽谈入驻淘宝网拍平台事宜,成为广西最早入驻淘宝网拍平台的法院之一,此后该院逐步扩大网络拍卖平台,除了淘宝拍卖平台,还提供京东、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五大平台供当事人选择,彻底摒弃传统拍卖方式,将所有拍卖一律推送网络拍卖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拍卖时代的到来。
二、多元化询价定价,为网拍提供强力保障。为节约司法拍卖成本,提高执行标的物处置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兴宁法院探索出了多元化询价定价机制,为快速推进网络拍卖提供强有力保障。该院采取当事人协商定价,物价、税务、国土、房产登记中心询价,无底价起拍、专业评估公司等多元化创新定价机制,将司法网拍快速变现的特性有效凸显出来。随着多元化询价定价机制的引入,司法拍卖的评估定价环节用时大大缩短,砍掉选择机构、实地勘验、制作送达评估报告等繁琐程序后,整个评估定价环节由原来的平均40天缩短到5天,实现拍卖流程大幅度缩减,极大地提高了拍卖效率。
三、多渠道公开宣传,有效提高网拍成交率。为了让更广大的受众了解到法院拍卖信息,兴宁区法院投入巨大人、财、物对相关信息进行宣传。通过拍卖平台、微信公众号、地方性报刊、标的物张贴公告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新兴媒体传统媒介联合发力,为网络拍卖的有效成交做足了前期宣传。2017年以来兴宁法院网拍数量为19件,成交14件,成交率达到73.7%,是传统拍卖成交率的1.84倍,成交总金额2359.58万,溢价率12.69%,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