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这份工作,很多人并不了解他们在法院一天都在做些什么工作,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关于司法警察平常的一天。
(8:00-12:00;14:30-17:30)安检:作为法院安全第一关口,责任重大,安检中除了要安抚来院群众的情绪,还要维持安检秩序,防止安检时互相拥挤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更需要观察来访人员的动态,尤其是对于表现紧张、不安的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杜绝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院,将一切危险第一时间挡在法院大门之外。即使中午休庭的一个小时,都需要安检人员坚持在岗,不可松懈,切实为审判、办公提供安全的环境。
(8:00-12:00;14:30-17:30)巡逻:由于进出本院的当事人员比较复杂等特点,我们胡大队长决定安排若干名法警巡逻,为确保法院机关安全,确保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加强防控,严加防范,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发现违禁物品及时收缴,遇到突发事件要先行稳控,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8:10-9:30)提押:今天有个重要的刑事庭审保障,全队都做好连续作战的准备,早上8点钟,在大队领导的集合布置任务下,全队干警各就各位,有押解任务的法警,在8点10分之前要检查好各自警用装备以及手铐、脚镣、对讲机等械具。8点10分准时在院里出发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至法庭。
(9:30-12:00;13:00-未知)值庭:刑事庭审保障是法警的一项重要职责,特别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不得穿号服的规定,这给法警的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这也体现了最高法彰显司法文明的实际行动,文明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作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对自己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押解值庭过程中要切实提高警惕,耳听四路眼观八方,对于被告人可能出现的危险举动提前作出防范,不给被告人自伤、自残或者脱逃的机会。
(12:00-12:30;14:00-17:30)还押:庭审结束后,当最后一个被告人核对签完庭审笔录时,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点了,然而法警的工作依然没有结束,他们还需将被告人还押至看守所。当法警们押解着被告人走出审判区,囚车要使出法院大门时,在法院大门旁已集聚了密密麻麻的被告人亲属,人群中还不断传来亲属的呼喊声、哭泣声、哄闹声。法警胡大队长马上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随时有可能发生冲击外围警戒区的行为。法警胡大队长立即加强外围警戒,疏散人群,把囚车开至看守所还押被告人。
(8:00-17:30)协助执行:这个时间段往往会接到执行局调警的任务。协助执行过程中,我们除了跟法官做好执行之中的配合工作,化解和被执行人的矛盾以外,对于妨碍执法、抗拒执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被执行人,根据执行法官的指令采取强制措施,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兴宁区法院司法警察普通的一天,他们以一滴滴勤劳的汗水,践行着司法警察工作的核心,永远默默地伫立在那,安全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