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院提高审判质效推进会》精神,五塘法庭针对本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将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审判管理、审判、执行、行政后勤保障”五大中心的团队改革框架下,五塘法庭组建了包括2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负责五塘法庭辖区范围内所有民商事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等全部工作。为了提升审判质效,五塘法庭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提出对案件进行“四次分流”的繁简分流措施,即日起实行。
一是“立案阶段分流”,即由一名法官助理负责立案审查,在立案阶段筛查调解可能性,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方案报送员额法官进行审核;如不能立即调解的,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将案件转入送达程序。二是“送达阶段分流”,即由一名法官助理负责案件的送达工作;在送达过程中,法官助理与当事人接触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及时将案件转交审理阶段的法官助理进行调解;对没有调解倾向的案件,送达完成后转入审理阶段。三是“庭审阶段分流”,审理阶段的法官助理收到完成送达工作的案件后,根据个案情况,针对证据繁多、案情复杂的案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证据交换,记录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并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如发现可能调解的,可在庭前会议上进行调解。四是“裁判文书分流”,即员额法官根据个案情况选择适用“要素式”“令状式”等简化裁判文书。
依托“四次分流”的繁简分流模式,五塘法庭将充分利用诉讼流程中各个环节,排查案件调解可能性,在适用程序、结案方式、文书制作等方面实现繁简分流,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庭务会上,五塘法庭团队还提出以下配套举措: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审限跟踪,及时掌握公告、评估、鉴定、审计等审限扣除情况,及时录入案件管理系统,避免案件出现长期未结及超审限情况。二是与办公室、审管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完善庭审录音录像设备,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光盘固定、签字确认、封存归档等工作,并申请推广庭审智能语音转化系统。三是将“精品案件”“优秀示范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等业务竞赛,分解任务落实到人,以竞赛促精品,助力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