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北京,景色极美,而四月的北大,更是春色满园,鸟语花香,正如林徽因笔下的“人间四月天”那样美好。我作为广西法院系统的一名法官参加了为期十二天的广西法院系统北大民事业务研修班学习,在这个我国最高的法学学府、顶级的法学殿堂,真正享受了一场法学的盛宴。
本次研修班主要由北大资深教授来授课。开班的第一天,我们先聆听了北大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对《民法总则》作出的解读,他对总则中重要的民法原则畅谈了自己的见解与运用,对总则与分则的区别进行了讲解,让学员们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在运用法条之外,学会善用原则去思考;法学院前院长朱苏力教授透过对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案例进行分析,讲授了案内案外的考量,让学员们找到了如何分析和解决案件的方向和方法,也明确了每位法官必须在法院的河流中审案,才能在现有的司法制度下让案件获得最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法学院常鹏翱教授对物权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经济学院教授周建波对中国文化的特性、局限性与发展前途、法学院楼建波教授对房地产法的理论与实务发展新动向、法学院彭錞博士对依法行政在中国:理念、实践与挑战、法学院周旺生教授对中国法治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法学院教授沈岿对依法行政与执法公信力、新闻与传播学院许德峰教授对认识媒体和应对媒体等问题进行了讲授,多位专家讲授的理论及案例教学,使得参训学员受益匪浅。
在课堂上学员们时而开怀大笑,时而与教授进行互动;在课堂外学员们时而与教授留影,时而为教授们的某个观点进行争辩,这都注定了这次研修将会在我法官的生涯中画上浓重的一笔。十二天的学习时间虽然短暂,但对我的影响却是永恒的,学习即将结束,我怀着对法律事业敬仰及饱满的工作热情踏上了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