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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睿副院长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作者:倪娜  发布时间:2017-04-06 17:20: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妇联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兴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睿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黄睿同志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始终秉持赤诚之心,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以法律之伞为妇女儿童遮风挡雨,以创新和实干之力推动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跨上新台阶。她把妇联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联动城区妇联、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共同成立兴宁区法院“惜缘”工作室,采取定期安排法官、妇联选派律师、社区工作人员驻点等形式开展婚姻矛盾疏导工作;定期邀请城区妇联到该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联席会,邀请城区妇联干部代表旁听庭审,多次组织法官开展街头咨询、送法下乡、巡回办案等活动,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增强了辖区内妇女儿童的自身维权意识。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尽最大可能为她们减缓免诉讼费。她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情与法中找到了很好的平衡点,深受群众赞誉。

一直以来,兴宁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多项措施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整合司法资源,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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